您好!欢迎光临中华国学门户网!
繁體

论语学而第一:继承父亲的遗志

发布: 2009-4-22 15:45 |  作者: 中华国学网 |   查看: 912次

摘要

【原文】

  子曰:"父在观其志,父没观其行。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可谓孝矣。"

【注释】

  其:他的,这里指儿子,不是指父亲。 没:死去,与"在"相对。 三年:泛指多年

【译文】

  孔子说:"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,观察他的志向,当他父亲死去以后,观察他的行为。如果他长期不改变父亲的原则,可以说是做到孝了。"

【读解】

  《中庸》说:"夫孝者,善继人之志,善述人之事者也。"也就是说,所谓孝,就是要继承先人的遗志,完成先人未竟的事业。这与"三年无改于父之道"的意思是一脉相承的。

  就现代社会而言,即便父在,父子之间已多半是"人各有志,不能强勉",哪里保得住"无改于父之道"呢?更不要说父没以后三年乃至更长的时间了。

  不仅现代社会如此,就是在封建宗法制的时代,尽管父亲的绝对的权威,也仍然有"训有方,保不定日后作强梁"(《红楼梦·好了歌解》)的现象发生。

  所以,对于"三年无改于父之道",也不可以作"龙生龙,凤生凤,老鼠生儿打洞洞"式的刻板理解,否则,盗贼的儿子不也就只有以做盗贼来尽孝道了吗?

  一言以蔽之,"三年无改于父之道"不外乎是在一般意义上要求我们继承父亲的遗志,完成父辈的未竟事业罢了。

目录

TAG: 国学 孔子 学而 论语 父亲 遗愿
添加到QQ书签 转贴到开心网 添加到百度收藏 添加到Google书签 添加到雅虎收藏 添加到Yahoo书签 添加到新浪ViVi 添加到365Key网摘 添加到天极网摘 添加到和讯网摘 添加到POCO网摘 订阅到抓虾 添加到鲜果 转帖到人人网 转帖到豆瓣 打印 | 收藏此页 |  推荐给好友 | 举报
上一篇 下一篇

※中华国学网信息免责声明:

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:新闻、公告、评论、预测、图表、论文等),仅供网友参考

※中华国学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
①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中华国学网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中华国学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中华国学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
②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中华国学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
③ 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一周内进行。 联系方式:中华国学网编辑部 020 85567277

 

评分:0

发表评论
查看全部回复【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】

广告链接